十三行文化我還勉強有點印象,但這連四行都寫不滿的單字是怎麼回事?
三行半【みくだりはん】:
離婚、分手、斷絕關係之意,服用方式如下:
彼氏に三行半を突きつける:跟男友提分手/甩了男友。
為啥非「三行半」不可?
此語始於日本江戶時代,當時的殺豬習氣遠較現代日本強盛,因此只有男性有權訴請離婚。離婚的方式,就是隨便在茅坑撿取一張A4大小的紙張,於其上註明離婚一事,附加上太太之後可以再婚這種理所當然的廢話後,掛號寄至太太或其父兄等處所即可(太太寫好丟到夫家也行)。被稱為三行半的理由,是因為江戶時代無書寫能力的庶民為數不少,為提高便民服務,考量上述內容約莫僅需耗掉三行半左右的文字量,允許訴請離婚的民眾連尺都不用拿、只要在白紙隨意撇上三條半的直線,該文件就與離婚書狀具有同樣的效力。聽起來雖然扯爆了,但當時的邏輯即為如此。
關於三行半的緣由,亦有一說認為與日本奈良時代的法規有關。當時的律法規定離婚文件必須寫滿七行,因此稱為「七出之状【しちしゅつのじょう】」;到了江戶,由於便民文化盛行,因此砍成一半,也就是三行半就搞定。實際上哪方為真,就需要進一步考據了。
直到現代,「三行半」一詞仍可作為離婚的代名詞,但語言這玩意兒就跟大樹一樣,時間一長就會冒出一些枝枝節節的延伸用法。正因如此,三行半也可以拿來形容員工FIRE老闆、或黨員脫黨參選等斷絕關係的場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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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有一些被稱為「縁切寺【えんきりでら】」的寺廟,該廟的功能就在於,若已婚女性想與身旁的夭壽老公從此切斷彼此的孽緣,卻苦於對方死皮賴臉的巴著不放,這個模們特,只要衝進這些掛保證的寺廟,就可以輕易達成離婚的效果。位於日本群馬縣的的滿德寺就是間有名的緣切寺,掛在寺內的離婚文件就稱為「満徳寺離縁状【まんとくじりえんじょう】」。不曉得日本境內還有沒有更實用的「油切寺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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