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戶大大「啥毀?你已經寄信了?真是活見鬼,我五秒鐘前才看過信箱ㄟ!」
K醬「・・・・・・・」
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說,千萬不要以為好不容易湊好一封日文email,然後按下「寄出」就不干我的事了。當超過了容錯時間,對方卻打死不承認曾收到過這封信,就換上司來拍打自己的屁股了orz(( 信件扔出去後,要是遲遲沒有收到對方的告知回信,這時就可以補上下面這句話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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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を送【おく】りいたしましたので、ご確認【かくにん】ください
(我已經寄過去了,麻煩幫我確認)
明明已經把信端到對方的電子信箱了,不知是每五分鐘幾千萬上下忙過頭、還是耍大牌故意考驗我方的耐心,過了七天鑑賞期仍舊不見對方的飛鴿蹤影,為了克盡寄信人的職責,請複製這個句子再行告知吧!除了EMAIL以外,也能夠應用在貨物的配送等狀況喔。
ご査収【さしゅう】ください
(請幫我查明後收件)
在進行事後確認以前,裝有對方所需資訊的第一封信件裡頭就可以先寫上這個句子,要求對方「查明」信內所載內容後「收件」。在植入這個句型之後,每次傳送包含附加檔的EMAIL就不會卡在如何將內文收尾的地方了。
ご笑納【しょうのう】ください
(請笑納)
沒錯!你真的沒看錯!這邊的「笑納」的確就是我們中文也很熟悉的那個字,意指「我送的是一點誠意都沒有的爛東西,煩請面帶笑容接受它吧」。當然,這裡提到的「爛東西」只是修辭學上的自謙語法,請不要真的丟給人一堆垃圾還配上這句話啊!由於這是屬於比較非正式的用法,正經八百的場合請避免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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